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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临汾洪洞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两起违规使用明火案件
2023-02-0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秦琴)当前,随着春种、春浇时节的到来,焚烧秸秆、垃圾以及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增多,污染大气环境,造成火灾安全隐患。按照临汾洪洞县政府1月份安全生产例会部署,县公安局迅速部署,快速行动,于1月31日查处了两起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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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县公安局堤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师庄村巡逻时,发现该村村民范某、范某丽分别在自家田地里焚烧农作物秸秆,火势面积较大,现场烟雾较浓,派出所巡逻民警遂立即与行为人一起扑灭了明火,将违法行为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范某、范某丽对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二人作出顶格处罚,从重处理。

  警方提醒:焚烧秸秆、垃圾以及违规野外用火属于违法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焚烧秸秆、垃圾以及违规野外用火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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