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王彩霞)自2022年吕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石楼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成立以来,侦协办提前介入52件,提供咨询指导意见63次,开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21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业务研判通报6次,召开联席会议9次。立案监督11件,撤案监督17件,纠正违法18件。
石楼县人民检察院与石楼县公安局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求真务实、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共同推进侦查监督与协助配合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质化运行,持续深化检警良性互动,全面提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质效。
一是强化咨询指导,凝聚办案共识
及时关注检警合作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注重强化检警同研同训,建立分类咨询、分层指导工作体系,对公安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管辖、侦查取证等常见问题,通过电话或当面形式向轮值检察官咨询,确保及时有效沟通;对具体案件的侦查取证方向、法律适用、处理争议等问题,通过召开检警案件讨论会议的形式予以指导,推动形成共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公安机关通过侦协办平台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促进流程规范、指导有力。此外,检察人员定期通过类案取证指引、精选案例通报等形式,为开展类案指导工作提供积极保障,统一办案理念,共同推进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
二是强化信息共享,加深监督协作
充分依托诉讼监督职能,检警双方建立定期共享执法办案数据和侦查监督数据机制,以季度为单位分析通报相关案件数据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针对侦协办各项机制运行成效、不捕不诉案件质量问题、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进行梳理分析,促进规范执法办案工作,保障监督协作效果。同时,检察人员依托案件材料和检警案件管理平台,推动案件信息资源双向共享,推动审查端口前移,确保检察机关能够及时掌握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强制措施适用情况,深入挖掘监督线索,及时开展监督活动,有效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在刑事犯罪打击和综合治理效能方面达成共识。
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提升监督质效
针对侦协办运行的各项机制,如证据不足不捕案件的跟踪监督、退回补充侦查、调取证据材料通知案件的进展跟进等,检警双方适时共享工作台账和案件材料,公安机关按时反馈案件侦查处理动向,便于实时掌握侦协机制的落实情况和落实效果。此外,检察机关依托侦协办对《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纠正违法类的检察建议等监督文书进行统筹,确保各类监督意见得以规范、有序落实,将侦协办督促落实职能落到实处,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
今后工作中,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监督职能,持续压实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人员进驻到位、凝聚共识到位、信息共享到位,坚持全面跟踪监督,进一步完善简案快办机制和数字检察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新模式,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大控方”理念下提升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