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物品,一旦引发事故,后果不容小觑。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不顾自己和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居民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并进行售卖。
年关将至,为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为辖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临汾乡宁县公安局结合当前开展的“冬季行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1月15日,乡宁县公安局昌宁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乡宁县公安局昌宁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辖区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线索后,立即循线追踪,展开摸排调查。办案民警经分析研判、缜密侦查、蹲点守候,迅速锁定违法行为人郑某信息,并于1月15日15时许在辖区某洗衣店内现场查扣各类整箱烟花爆竹51箱、其他烟花爆竹32件。
经查,违法行为人郑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线上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并违规存放在洗衣店内私自进行售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乡宁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郑某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