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编者按】榜样引领力量,使命呼唤担当。2024年,吕梁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三三五”工作思路的第二步“提升层次、树牢品牌”为指引,对照全市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七个四”,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机制,久久为功加强检察人才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过去的一年,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人物、检察榜样,他们是吕检宝贵的精神财富,展现了一代代检察人不忘初心、担当作为的信念追求。
学习榜样,争当先锋。为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提振检察队伍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我们特此开设“身边的榜样”专栏,深入挖掘和宣传那些在日常工作中默默耕耘、勇于担当的检察榜样,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以检察队伍建设新成效奋力推动吕梁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这期分享的是——杨怀志:人生无处不青山。
吕梁市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杨怀志
身边的榜样
杨怀志:人生无处不青山
杨怀志,男,中共党员,现任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连续17年获评市县“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被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全省监所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检察业务尖子”等多项称号,2012年被吕梁市委评为“学习型党员”,2021年被吕梁市委宣传部评为“学习强国优秀学员”,2024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吕梁山的西边,群山连绵。
这里是文物大县石楼。18年前,他背上行囊来到了距离老家180公里的石楼。他心系百姓冷暖,牢记初心使命,倾尽所学奉献检察,把法治的光芒播撒在这片土地上。
18年来,他一直扎根这片土地,奉献这片土地,从未有过怨言。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人生无处不青山。
NO.1 学习达人杨怀志
当你来到杨怀志办公室时,你会看到这小小的办公室里堆满的不是案卷就是书。于是大家都喊他“学习达人”。
不过这可不是空有其名,了解他的人都知道,无论是什么时候,他都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首位。他始终保持着每天阅读《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检察日报》等党媒党刊的习惯,确保第一时间知晓国家大事、国家政策。在日常工作中,更是带头用好“学习强国”,利用早晚、午休等碎片化时间阅读文章、观看视频、智能答题。他也因此被吕梁市委评为“学习型党员”,被吕梁市委宣传部评为“学习强国优秀学员”。
杨怀志坚持以文辅政,努力服务决策、当好参谋助手,特别是在法律政策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上,他成绩斐然。从检18年来,杨怀志笔耕不辍,共有300余篇宣传稿件和调研文章在《山西政法》《山西法治报》《山西检察》等媒体刊物上发表,他撰写的《检察机关跨区域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初探》一文在2023年“晋陕蒙黄河峡谷区域法治交流论坛”上荣获三等奖,《吕梁市检察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获得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二等奖。
杨怀志爱学习,更爱钻研。“八号检察建议”制发后,杨怀志为了落实好“八号检察建议”,向老百姓讲清楚“八号检察建议”,他翻阅了大量的资料,查找了许多旧文件,通过最高检的相关文件,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办理的吕梁首件危险作业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典型案例,制发的关于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问题检察建议书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并入选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NO.2 基层忙人杨怀志
2007年,23岁的杨怀志考入石楼县检察院。在石楼检察院这样一个缺人的地方,他几乎参与过所有科室的工作。常忙于工作的他,不能经常回家看望父母,多数时间只能打个电话报个平安。他说:“作为年轻人,能多干一点就多干一点,苦点累点不算啥。”
正如他所说,当时他一年要走遍石楼县9个乡镇派出所和司法所,每个地方至少要去两遍。在4年的监所工作中,他共与在押人员谈话189人次,开展各类安全检查96次,走访了社区矫正人员113人次,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4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16份。
在一次日常检察中,杨怀志发现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羁押到石楼县看守所的袁某,经常呼吸困难,经医院检查袁某患有哮喘病。后来,因为袁某病情严重,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杨怀志与科室人员一直守在袁某身边,直到袁某脱离生命危险后才离开。
杨怀志经过翻看案宗,查找资料,根据相关规定,对袁某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袁某的案件事实基本查清,且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继续羁押,应对袁某变更强制措施,遂向石楼县法院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被法院采纳,依法对袁某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杨怀志详细告知袁某社区矫正期间应该遵守的相关规定,并要求他珍惜机会,改过自新。袁某感激地说:“我一定会遵守规定,珍惜机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袁某的改过自新让杨怀志感受到了这份职业的意义,他默默着扎根基层18年,为的就是要让更多的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NO.3 办案能手杨怀志
“怀志不仅写的好,案子也办的漂亮!”这是石楼检察院很多人给他的评价。
2016年,杨怀志通过努力,成为司法体制改革后的第一批员额检察官,在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事实清楚的刑事案件中,他能精准找案件的关键所在,通过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提升诉讼效率,降低“案-件比”,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从事检察工作这些年来,杨怀志最大的感悟就是“你办理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正因如此,在司法救助工作中,他勤勉务实,用心用情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让司法关怀真正惠及百姓民生。五年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余件,救助金额40余万元,其中80%的案件都是主动去发现线索,主动与被救助人联系,真正做到了“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工作18年以来,杨怀志主办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他身兼数职,承担科室重任,参与过全院的各项工作,共起草各类材料文稿100余万字,创新多项工作机制并在全市推广。
这就是他,检察在哪里,他的青山就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