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省安委会《山西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省公安厅《山西省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及“最初中国文明临汾”三个“十小事”相关工作安排部署,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在临汾市中心城区集中开展二轮电动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二轮电动车、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电动车越线等候信号灯、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随意横穿机动车道或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净化临汾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临汾公安交警支队温馨提示:希望广大二轮、三(四)轮低速电动车驾驶员杜绝侥幸心理,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