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3月22日上午9时许,长治沁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国道241新店上村路段荒草着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火情扑灭后,民警立即组织开展现场勘查与走访调查。经查,事发当日因前方道路施工,车辆拥堵通行缓慢,货车驾驶人杜某在等待过程中,发现车内有一枚“二踢脚”,无聊之际他下车在道路西侧燃放,并将车内垃圾扔至路边排水渠后驾车离开,导致山坡出现明火引发火情。
3月23日,犯罪嫌疑人杜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长治公安郑重提示: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期,外出游玩踏青,切勿带火种上山,更不要点火野炊,在公共场合,尤其是荒草、灌木丛生的区域,任何明火行为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严守法规红线,执行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共筑安全屏障,做美好家园的守护者,倡导向上向善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