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3月23日,长治平顺县阳高派出所接辖区村民王某报警称,自家院墙被邻居损坏,请求帮助。阳高派出所民辅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现场民辅警见双方互不相让,为避免发生肢体冲突及时将双方拉开,分别安抚劝导。经了解,原来是邻居申某修下水道需要经过王某家院子,私自挖坏了属于两家共有的墙体,且事先没有告诉王某,王某认为申某的做法影响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和院墙安全,对此非常气愤。申某则认为院墙属于两家共同所有,自己修缮下水道排水并无不妥,因此双方发生争执。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辅警将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以现实情况为出发点,从双方想法和诉求切入,先以情疏导心结,再理性引导解决。
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墙体为两家共同使用,且为土质结构,已被破坏无法继续使用,由申某负责将院墙拆除并收拾干净,拆除墙体费用由申某承担;申某同意王某在自家院内铺设一条下水管道用于申某家院内走水,铺设下水管道费用由王某承担;之后王某与申某共同修建砖墙,费用由王某和申某双方共同承担。
至此,一起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得以有效化解。民辅警在调解中既解决了下水道走水引发的矛盾,也考虑到了院墙的安全问题,邻里关系也重归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