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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口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公务用车规范管理,让“小车轮”也有“大规矩”
2025-03-28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  张利康)为切实做好车辆管理工作,守好行车“安全关”。近日,吕梁交口县人民检察院严把公车“使用、管理、监督”关,多措并举推进公务用车规范化运行,为各项检察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后勤保障。

  输好“理论液”,打好“警示针”。组织驾驶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警车管理规定》《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强化驾驶人员法规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引导驾驶人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通过组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分析违规使用公车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前筑牢驾驶人员公务用车“廉洁屏障”,坚决避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规停放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行驶过程中乱鸣笛、开“斗气”车等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保障“人财物”,编好“制度网”。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院公车管理规定,结合该院实际,制定完善了该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了公车使用范围、派车程序、燃油管理、维修维护管理等内容,实现公务车辆管理各环节有据可依。出车前,须对使用车辆进行细致地清洗及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随车工具、灯光、车胎、年检单、保险单等,并排查车辆灭火器等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车内外卫生是否整洁;驾驶人员必备随身或随车证件是否携带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早预见,故障早排除”。用车时,驾驶人员严格按照车辆管理规定,实行“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双线审批制,办公室审核后签发《派车单》,实现用车事由、路线、人员全要素登记管理,切实做到出车有记录、驾车有规范、归车有汇报。还车后,要及时检查车辆使用情况,按时保养、定期检修、确保车辆良好状态,为下一次安全出行做好后勤保障。同时,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支出票据,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车辆加油实行拍照卡表和里程数管控,切实做到支出合理有据。

  擦亮“监督镜”,挥好“问责剑”。该院制定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车的安全及责任,为行车安全筑牢防线。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力度,不定期对公车使用报批、加油、定点维修等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核查行驶轨迹与审批路线是否一致、加油量与里程数是否匹配,从严抓实司乘人员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车轮上的不正之风”。对全院干警在使用车辆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问责原则,给予严肃处理,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依法依规、文明安全用车的自觉性。财务部门需对异常油耗、高频维修等情况启动倒查机制,定期分析异常数据。将公车使用规范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强化公职人员廉洁用车意识。

  下一步,交口县检察院将不断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当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驾驶员要持续安全行驶的工作理念,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制度执行力,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做到公车管理工作精细统一,高效节约,切实推动公车管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为打造廉洁从检新形象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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