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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洪洞法院:巡回审判“搬”进家 案结事了解民忧
2025-04-0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近日,临汾洪洞法院赵城法庭刘俊红法官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做到了“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提高了家事纠纷诉源化解,让审判工作更接地气更接民意。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于2005年按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共同生活,2016年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未生育子女,共同生活十余年。结婚初期夫妻感情较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夫妻间常因琐事争吵不断,矛盾日益凸显。原告张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离婚。

  审理过程

  案件受理后,刘法官查阅案件材料了解案情,考虑到当事人因患病致身体残疾,出行不便。为减轻诉累,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上门开展巡回审判。

  到达现场后,刘法官再次尝试庭前调解,以“背靠背+情感疏导”的模式,通过共情沟通,缓和对立情绪,同时释法明理,引导原告认识到对困难方的责任。最后务实协商,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困难方实际需求及支付方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帮扶金额与支付方式。

  经过刘法官从法、理、情等多方面反复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帮扶金额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履行,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从“坐堂办案”到巡回审判,赵城法庭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下一步,赵城法庭持续深化“巡回审判+调解结案+及时履行”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司法审判和司法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用心用情推动案结事了人和,为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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