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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石楼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
2025-04-17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贾崇华)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小矛盾、小纠纷,若不及时化解,日积月累之下可能会变成“大问题”。吕梁石楼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力以赴为辖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和合派出所

  4月14日,和合派出所民警深入和合乡呼延山村委进行国保、反诈反邪宣传时,从村委干部口中了解到马某梅与呼某勤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双方就交界的林地归属问题发生争执,此次争执已经持续了一年多,村委干部一直调解但并未解决。民警判断出双方的矛盾得不到调解时可能导致矛盾加剧,进而引起更大冲突。

  和合派出所民警立即联合村委干部将双方当事人叫到村委办公室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首先要求双方暂时停止争议地段的行为,维持现状;其次民警分批与当事人深入沟通,了解到马某梅与呼某勤妻子因琐事发生口角,马某梅内心不舒服就与呼某勤就交界林地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民警找到双方发生争执的原因后耐心疏导,帮助双方认识到矛盾源于“面子”问题,而非实质性利益冲突。最后在街坊邻居及村委干部的见证下,民警组织双方进行现场协商。结合法律条款和争议焦点,民警提出双方都无证据证实该林地的归属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该林地的归属权属于集体,双方都表示同意此方案,并表示不再因锁事及林地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经过民警耐心解调,持续一年之久的邻里纠纷在3个多小时内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心结打开,并握手言和。

  龙交派出所

  龙交派出所民辅警在深入龙交乡下塔上村开展日常工作时,郭某春向民警反映,其在筹备整坝渠则地时,遭遇本村村民郭某平的强行阻拦,致使土地整理计划被迫搁置,双方矛盾一触即发。

  经民警多方查证核实,矛盾的核心焦点在于土地权属认定存在严重分歧。郭某平手中持有一张一九八几年颁发的荒山荒坡地契,凭借这份年代久远的地契,称其对该争议地块拥有不容置疑的权利,故而坚决阻拦郭某春进行土地整理作业;而郭某春则持有当下合法有效的土地证确权本,从现行法律层面主张自己对该土地拥有无可争辩的合法使用权,认为自己完全有权按照计划开展土地整理活动。

  为从根本上妥善化解此次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升级,影响乡村和谐稳定,民警迅速联系村支部书记,共同组建调解工作小组。调解期间,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详细陈述,全面深入地查看双方各自提供的土地证明材料,对争议土地的历史沿革、长期使用情况以及当前实际现状等进行了全方位、地毯式的调查梳理。从现行土地法律法规、和谐邻里关系构建等多个维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力求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共识,同意以梁上和渠里作为明确的界限划分土地使用范围,即梁上区域归郭某平使用管理,渠里区域归郭某春使用管理。郭某平郑重承诺,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拦郭某春对渠则地开展正常的土地整理、耕种经营等合法活动。

  此次土地纠纷成功调解,及时消除了村民之间的矛盾隐患,为维护乡村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罗村派出所

  4月15日,罗村派出所接到韩某报警,称其工程机械作业时被曹某开车堵住。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曹某的车停在工程机械前,两人情绪激动,争吵不断。为避免矛盾升级,民警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仔细查阅土地确权资料,并前往现场实地核查边界。在掌握充分信息后,民警从情、理、法多方面入手调解。向曹某指出堵路行为违法,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让自己承担法律后果;也让韩某理解曹某对土地权益的关切,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曹某挪离车辆,韩某恢复施工。

  至此,这场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施工恢复正常,辖区秩序重回正轨,有效维护了当地的和谐稳定。

  灵泉派出所

  4月13日,郑某海与张某林在羊群交易中不应将其寄存的羊只共同交易,想取消交易,一时间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现场争吵愈演愈烈。

  了解情况后,民辅警一边安抚双方的情绪,一边和双方共同分析此次矛盾的焦点,认真听取双方的真实意愿,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讲道理、摆事实及解读国家法律政策的方式,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积极协商解决,经过民辅警数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握手言和。

  至此,一桩买卖纠纷引发矛盾升级事件在民辅警的耐心调解下被成功化解。

  一直以来,石楼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风险,提高服务水平。今后,石楼县公安局基层派出所将继续坚守岗位,忠诚履职,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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