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4月23日,长治沁县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点揭牌仪式在南涅水石刻馆隆重举行。此次活动由沁县人民检察院、沁县人民法院、沁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主办,标志着沁县文化遗产保护迈入“司法+行政”协同治理新阶段。
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段树波,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淑华,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庆辉,沁县文旅中心主任、南涅水石刻博物馆馆长申虎峰共同出席仪式,沁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霍秀春主持挂牌仪式。
仪式上,副县长段树波强调,文物是沁县的根与魂,守护文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今天的揭牌,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我县将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携手共进、同向发力,用法治力量守护好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法院代院长杨淑华表示,作为审判机关,沁县法院始终将守护历史文脉作为重要职责,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并将不断深化协同共治和府院良性互动,持续完善“预防性保护、恢复性司法、联动性治理”工作体系,共同绘就文化遗产保护及人文经济发展的美好画卷。牛庆辉检察长指出,文化遗产是历史的刻录机,记录着一个民族的演进历史脉络,维系着一个国家的民族情感和精神血脉。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推动文化遗产保护的综合治理,为文化遗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南涅水石刻馆作为沁县文化遗产的重要代表,保存了大量珍贵的石刻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此次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示范点的设立,将以该馆为依托,辐射全县文化遗产,通过建立司法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文化遗产保护的强大合力。
随着红绸落下,沁县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崭新篇章正式开启。今后,沁县人民检察院、沁县人民法院、沁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以此次揭牌仪式为新起点,不断探索创新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模式,提升保护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让沁县的文化遗产在法治的阳光下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为建设文化强县,推动“北方水城·生态沁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