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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河津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5-04-25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运城河津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破坏基层政权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强占采砂场地、垄断砂石市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资源领域,存在非法采矿、强占矿山、垄断矿产品交易、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街霸”:在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等破坏治安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在各类市场和集市,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其他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可能全面详细,包括人员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和相关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线索,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单位将严格落实举报人相关保护措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途径

  有以上线索的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来访举报的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曹警官13333483111杨警官13303591555

  邮寄和来访地址:河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邮编0433000

  河津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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