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大货车,体型大,重量大行驶在道路上就是一个“巨无霸”,如果还超载,对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都是很大的威胁。长治壶关公安交警部门对近期查获的部分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望广大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引以为戒。
5月7日,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常平大街676县道路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连续查获两起货车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案例一:超载率130.26%
当日上午10时06许,县城中队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晋D****1D的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嫌疑,经称重检测,重型自卸货车限重31吨,实载73.02吨,超载率达130.26%,属于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质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违法行为。
案例二:超载率90.45%
10时30分许,县城中队民警对车牌号为晋D****3D的新能源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嫌疑,经称重检测,重型自卸货车限重31吨,实载56.54吨,超载率达90.45%,属于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赵某某驾驶货车超载10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该车驾驶人贾某某驾驶货车超载50%以上未达100%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并对两人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警方提醒:货车超载危害大,别让“祸”从货起。为了驾乘人员自身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及企业自身良性发展,请各位货车驾驶人、车主、运输企业自觉依法运输,文明安全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