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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做实做细提前介入工作,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2025-05-1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张利康)近年来,吕梁石楼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将提前介入工作作为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的突破点和切入口,切实强化检察监督,精准引导侦查,有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率达90%以上,提出引导侦查意见100余条均被采纳,实现了不捕不诉率、退查率“双下降”。

  构建高标准介入机制

  建立“介入即审查”机制,采取同步阅卷、关键节点联席研判等措施,提前解决证据合法性、证明力争议,重大案件一次性批捕率100%、侦办周期缩短约20%。制定了《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实施细则》《逮捕必要性审查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将起诉、审判环节证据标准前移至侦查环节。实行“一案一管理”,尤其是对重大疑难复杂等重点案件,建立有台账、有审核、有讨论、有文书“四有”制度,确保实质化提前介入质效。

  实行差异化介入模式

  将案件划分为重大疑难案件与普通类型案件,分别制定差异化介入策略。针对新型网络犯罪等社会影响大、证据链条复杂的案件,分类型成立专业化办案组,从立案阶段即采用“专班化”介入模式,进行同步阅卷,同步研判。针对盗窃、故意伤害等多发易发的普通案件,实行集中阅卷、批量反馈的“集约化”介入模式,通过细化类案证据标准,围绕罪与非罪、证据链瑕疵等开展引导侦查。

  做实后半篇介入文章

  建立研判总结机制,对不捕不诉案件进行剖析,通过列举操作性强的证据印证规则,明确排除证据类型的具体情形,监督公安机关提高证明标准,进一步提高证据完整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在提前介入的同时还同步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在案件移送前起到过滤作用,有效推动刑事案件执法司法规范化。对有争议的问题,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等方式,在案件侦查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监督效果。

  今后工作中,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落实“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要求,以监督促规范,以协作促效率,同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到应介入尽介入,持续加强检警联动,形成监督协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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