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司志斌)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吕梁交城县公安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工作原则,创新构建“民警+网格员+社区工作者”联动机制,深入村社、企业开展矛盾隐患排查。近日,交城县公安局成功化解了两起因生活琐事引发的纠纷,用实际行动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线。
一场“挪车”引发的邻里风波
4月27日,交城二轻局宿舍内爆发激烈争吵。居民翟某、石某未经同意将电动车停放至花某车库,花某发现后,因不满车辆放置在自家车库,情绪激动之下,上前将翟某和石某的电动车踩了几脚,致使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翟某和石某发现车辆损坏后,与花某发生激烈争吵,并于拨打了报警电话。
天宁派出所民警抵达现场时,双方正争执不下。民警先稳定双方情绪,随后通过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固定证据。调解过程中,民警既指出花某损毁财物的违法性,也批评翟某等人擅自占用他人空间的不当行为,通过“讲法理、谈情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数小时耐心调解,花某同意承担车辆维修费用,翟某等人也为不当停放致歉,双方握手言和。
小区门房与住户的一场“拉扯”
5月5日晚,段村派出所接到郑村小区门房闫某报警,称在制止住户马某照推车时遭对方谩骂拉扯。民警到场后发现,闫某照作为门房人员,因怀疑马某照推走“陌生车辆”上前阻拦,而马某照坚称车辆系自家所有,双方因沟通不畅产生肢体冲突。鉴于双方情绪激动,民警先将其分开安抚,待双方冷静后再深入调查。
次日,民警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理解彼此立场。经过近2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消除误会,签署和解协议,并对民警公正高效的调解表示感谢。
下一步,交城县公安局将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警力下沉、服务前移,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