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方伟 张晓丽)为深度融入党委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临汾洪洞法院严格按照“党委领导、综治协调、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构建“综治中心+法院”一体化工作模式,打造“综治+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阵地”。
案例一
原告孙某民受雇于被告潘某力经营的某酒店工作,双方约定日工资200元,原告在酒店工作共35天,被告应支付劳务费7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洪洞法院征得双方同意调解后,将案件委派至县综治中心法官助理处。
经了解,被告系酒店的经营者也是工作人员,只有午饭时间可以离开酒店,驻站法官助理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特邀调解员决定与原告一同去往酒店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他们悉心倾听双方诉求,精准把握矛盾关键,既向被告阐明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又积极协调、提出可行方案。经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场以现金形式结清全部欠款。
案例二
2019年4月至2022年5月,原告张某受雇于被告李某国为大车司机。经双方结算,被告应支付原告劳务费54591元,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后陆续给付原告8000元。因受疫情影响,被告经营状况一直不佳,故至今无法履行给付义务。该案件委也派至县综治中心法官助理处。
驻站法官助理了解案情后,联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特邀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因被告外出河北打工,先通过电话方式与被告取得联系,向其阐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积极引导双方互相理解,寻求合理解决方案。经过调解,被告同意立即通过微信向原告转账10000元,剩余部分5月底一次性给付。原告顺利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部分“血汗钱”,对法院和综治中心的高效协作与暖心帮助连连道谢。
案例三
2016年2月至2024年8月,原告杨某萍受雇于燕某东,在新丽都一瓷砖店提供劳务。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劳务费7491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
驻站法官助理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特邀调解员采取“双线作战”的调解方式,先分头向双方释法明理。向被告燕某东阐明拖欠工资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换位思考。让原告理解被告经营期间资金周转的困难。经过三小时调解,被告燕某东当场向原告致歉并签订分期支付协议,原告也同意放宽还款期限。
通过“综治中心+法院”协作模式,洪洞法院将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简案办理快速化,把应调尽调、能调尽调落到实处,实现矛盾纠纷的前端预防和多元化解。下一步,洪洞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人民立场,深化“综治中心+法院”协同机制,以更实举措守护民生福祉,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