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环境优美,每个人都是受益者;保护环境,每个人都是行动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6月4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市直成员单位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共同开展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翠峰带领环资庭干警现场号召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活动当天,干警们在世纪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意义,重点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等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案例讲解普及绿色环保小知识,引导和带动更多居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来,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此次活动吸引了众多居民和商户的积极参与,掀起一股环保热潮,营造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大家纷纷表示,要积极践行绿色生活,以实际行动为环境“美颜”,为建设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美丽中国我先行,重在美丽,要在先行。市中院将继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在此,我们倡导大家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共同遵守《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八条》:
一、树立环保意识,关爱生态环境
二、践行“光盘行动”,拒绝粮食浪费
三、节约使用水电气,降低能源消耗
四、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绿色低碳出行
五、分类投放垃圾,减少环境污染
六、少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闲置物品改造利用
七、纸张双面利用,节约办公用品
八、爱护花草树木,不破坏生态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