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 4月19日,1名牵涉2案2个违法行为的嫌疑人刘某宁被福安市公安局溪潭派出所民警在赛岐镇抓获,民警顺藤摸瓜行政处罚4人。
4月4日9时许,溪潭派出所接群众报警:溪北洋某便利店饮料被盗,需要派出所找到“小偷”。当日值班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汇报给综合指挥室,指挥室经调取附近监控,查明了两名违法人员刘某宁、杨某辉盗窃了该便利店3瓶饮料。
4月9日,溪潭派出所又接到一起警情:停放在某驾校训练场内一辆闽J***1学的教练车8日凌晨被人偷开又还回来,但是车辆被损坏了,需要派出所找到偷开车辆的人。接警后,溪潭派出所综合指挥室立即开展工作,成功锁定刘某宁、钟某、蔡某3名嫌疑人。
因两起案件都有嫌疑人刘某宁,溪潭派出所“两队一室”马上碰头会商,就如何快速找到刘某宁落脚点并将其捉拿归案研究对策。社区警务队充分利用“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开展实地走访,经摸排发现其落脚点不在溪潭,而是在赛岐。
4月19日,社区警务队与案件办理队强强联合在赛岐镇十二米街将刘某宁抓获。到案后,违法嫌疑人刘某宁对自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以及未经同意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福安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某宁作出行政处罚。
4月21日,违法行为人杨某辉、钟某、蔡某到案,自此两起案件嫌疑人全部到案。福安市公安局依法对杨某辉、钟某、蔡某作出行政处罚。
通讯员:李文福 洪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