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近日,在福建福安市公安局赛岐派出所“公法诉调联动”调解室内,经过3次耐心的调解,池某某和陈某某终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派出所当场对该份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申请。一起因人身损害赔偿引发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2年11月24日,池某某应邀到赛岐镇象环村陈某某家做门头栋工作时,不慎摔落,造成颈部、眼部、髌骨等处受伤,陈某某当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经福安市医院、福州部队总院等医疗机构治疗;7月9日,池某某出院后,双方就医院治疗、后期治疗、误工等费用的赔偿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7月10日,双方向赛岐派出所申请调解。
派出所受理后,社区警务民警和驻所调解员立即开展实地走访、全面核查了解情况,确认当事人受伤情况及医疗机构相关证明、医院结算清单等事实,摸清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诉求,主要症结还是在治疗费用和赔偿金额上。然后,民警和调解员分别采取“背对背”“面对面”方式开展调解,通过向双方宣传劳动损害赔偿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出发,帮忙化解纠纷,劝说让双方在已有的要求上各自退让一步。经过多次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一场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纠纷总算成功得到化解。
近日,赛岐派出所调解员回访了解到,陈某某按照协议如约付清了赔偿款,拿到赔偿款的池某某对赛岐派出所民警和调解员表示感谢。
通讯员:李文福 潘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