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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太原首场生态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
2025-01-2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   1月21日上午,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今年首场生态环境专题新闻发布会,围绕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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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宋力通报了全市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及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有关情况,介绍了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优良天数,相比2023年增加13天,达历史最好水平。

  宋力介绍,据初步统计,2024年1-12月,太原市市区优良天数248天,优良率为67.8%,优良天数比2023年同期增加13天。重污染天数2天,比去年同期减少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为4.73,同比下降4.4%。2024年,太原市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为83.3%,完成省下达83.3%的考核指标任务;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0%,比2023年的70%提高了10%;国考断面城市水质指数(CWQI)为4.7910,比2023年的4.9040下降了2.30%,太原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2024年,韩武村出境断面的优良天数比例由2023年的49.8%提升到71.8%,提高了22个百分点,全年劣V类天数由2023年的56天下降为32天,下降了42.9%。

  在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全市践行“让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宋力表示,全年纳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地块共38个,全部落实土壤环境风险评价,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完成了79个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2024年,原太原煤气化旧厂区3个地块完成修复治理,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效果评估评审。至此,原太原煤气化旧厂区11个地块全部完成修复治理,确保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共41个地块纳入清单管理。截至目前,太原市优先监管地块完成污染管控33个,完成率为80.5%。

  宋力介绍,2024年,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先后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突出环境问题攻坚、“利剑斩污”、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等21项专项行动及执法检查,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77件,处罚金额1573.6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处罚246件,免予处罚21件,重大案件10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拘留4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件),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重点案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为:全面完成省下达全市的环境质量指标和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指标。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控制在4.7以下,力争退出168重点城市后十位,PM2.5年均浓度力争控制在38μg/m3以下;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率为100%,劣Ⅴ类水体比率为0,确保实现“一泓清水出太原”;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问:在刚才的通报中提到,2024年太原市全力攻坚大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历史最好水平,请介绍一下去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举措与成效?据悉,去年以来,太原市积极推进碳市场履约配额清缴工作。请问,目前清缴任务完成情况如何?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杨继生:2024年,全市坚持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一)工业减排持续深化。西山热电、东山石灰石矿、城区2家烧结类砖瓦窑提前停产关闭;潞安太化1台280t/h燃煤锅炉停用;完成太钢轧钢工序、美锦华盛VOCs综合治理、环晋能源氮氧化物深度治理、潞安太化醇酮储罐和污水处理厂治理工程,清徐县3家焦化企业完成备用干熄焦改造,阳曲县吉港水泥等4家水泥粉磨站完成深度治理。清徐县昌盛建材等2家粉磨站、古交市土生金建材公司等3家烧结类砖瓦窑企业停产改造。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口一策”浓度总量双控,重点企业有组织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减排21%、28%和11%。

  (二)开展“夏病冬治”和臭氧削峰攻坚。针对夏季污染特征,组织开展“夏病冬治”和臭氧削峰攻坚,完成工业企业源头替代企业174家,更换活性炭357家,包装容器回收181家,8家企业全部完成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餐饮行业清洗3585家、烧烤店724家;316家干洗店全部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7座油库和43座加油站安装三次油气回收装置;52辆运营油罐车完成泄漏检测修复。检查工业企业950家次,发现整改问题92个;检查餐饮企业8670家次,发现整改问题53个;检查燃油燃气货车89997辆次,处罚71194辆次,处罚金额664200元;检查汽修企业950家次,发现整改问题52个;检查油品储运销企业633家次,发现整改问题3个。

  (三)加快清徐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园区内16个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和28个企业用电监控全覆盖;取缔“散乱污”企业31家,拆除自备油库和黑加油站点5家;完成VOCs污水治理扩容处理工程;在园区建设大宗物料中转停车场并已投入使用。

  (四)强化移动源和扬尘污染防治。移动源方面,晋煤物流“公转铁”接驳工程按期完工,截至2024年12月底,铁路运输39.6万吨。绿色运输示范区基本建成,姚村高速口开通,有效缓解了中重型货车穿城造成的尾气污染。166家工业企业安装门禁监测系统。全年检查1176个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6805台,检测1519台。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执法,发现并整改问题515个。

  (五)同向发力,联防联控。在省生态环境厅统一指挥调度和帮扶指导下,全市和周边地市、重点县区开展了联防联控。一是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长、大、重”调度会会议精神,强化管控措施。二是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和精准度,及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三是严格落实汾河谷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大气污染协同防治的合力。四是在预判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时段,同步启动污染减排,让应急工作更加精准。五是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六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秋冬季汾河谷地异地执法检查和帮扶指导,实现空气质量共同改善。

  下面,介绍一下太原市碳市场履约配额清缴工作完成情况。

  建设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履约工作是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的主要支柱。针对存在配额缺口的两家企业,市政府协调西山煤电等国有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完成了“代履约”。截至2024年底,全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2023年度)的8家发电企业,全部完成配额清缴。

  问:2025年是“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的收官之年,请具体介绍一下2024年重点工程的建设进展情况。

  水生态环境科科长张永强:2024年,全市坚定不移地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汾河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学治污为引领、精准管控为手段、靶向攻坚为策略,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截至2024年12月底,太原市“一泓清水入黄河”52个省级工程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开工项目中,已完工28个,完工率53.8%,完成了省政府要求的“开工率100%、完工率达到50%”的目标。具体工程进展情况:(一)天眼工程进展太原市汾河流域水质天眼系统建设项目作为省、市“一泓清水入黄河”重点工程,总投资7360.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表水、入河排污口、雨水泵站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和水质预警溯源、河湖巡航监测体系以及天眼系统平台建设。2024年12月30日出具竣工报告,完成该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切实提高了流域监管水平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能力。(二)东暗涵入汾水质提升工程进展2023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方案》,确定该项目工程内容为:一是将东干渠溢流至北涧河的2.79万m³/d清水截流;二是修复东暗涵与城南污水处理厂原有联络管线,将东暗涵上游清水截留后的1.21万m³/d污水通过管线输送至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原计划2025年6月完工。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并于2024年12月9日出具竣工报告,比原计划完工时间提前半年。

  问: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生态环境部多次表态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请问全市在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监管方面有哪些举措?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王佳男:近年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工作,始终把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24年,通过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和突出问题强化整顿,开展为期8个月的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累计筛查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机构有效线索43条,立案38起(其中立案调查中2起),移送公安2件,处罚36起,涉及监测机构26家,处罚金额131.2万元。累计筛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查54家,立案35起,涉及检验机构33家,处罚金额522.78万元,1家涉嫌刑事犯罪的某机构,向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双移送”。一系列执法检查成效显著,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有力震慑和打击了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发生。

  山西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因涉嫌环保数据造假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案发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全程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对该公司相关监测报告、原始记录及监测仪器设备等实施查封,并展开调查,成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五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该公司2021年3月起至2023年10月期间的两千余份监测报告进行全面线索排查,抽调骨干执法力量组成外派督查组和8个现场执法组,分别赴吕梁市、忻州市、太原市的涉事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最终确定违法金额并将全部证据材料移交司法机关。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通过人为干预,缩短采样时间得到噪声监测数据、未开展现场监测或未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出具部分数据、现场修改采样时间、修改水质采样记录表、样品交接流转记录等行为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2024年9月,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山西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进行宣判:判处被告人公司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并处2万元至5万元罚金。在本案查办过程中,五部门首次联合办案,从不同层面严厉打击了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促进全市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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