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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城:法援助力缓刑 彰显司法公平
2025-05-1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孟晓伟)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旨在保障每一位刑事案件当事人都能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平正义。2025年1月,吕梁交城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交城县人民法院通知辩护函,依法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周芳(化名),指派山西近超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承办该案。

  案件事实

  2024年9月某一天,被告人周芳与郑兰(化名)看到亲属赵强(化名)与被害人吴敏(化名)在交城县某饭店内吃饭,便将赵强叫出饭店外理论。周芳以吴敏破坏赵强家庭为由,指使郑兰将吴敏从饭店内拖出,二人对吴敏拳打脚踢,致其受伤。经交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敏外伤致脾破裂并行全脾切除术,评定为重伤二级。交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周芳、郑兰犯故意伤害罪,向交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援助介入与辩护策略

  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围绕案件材料展开分析,聚焦为周芳争取缓刑的目标,制定辩护策略:

  突出坦白情节

  周芳在侦查阶段已如实供述犯罪全过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依据《刑法》规定,该坦白情节符合从轻处罚条件,为争取缓刑奠定基础。

  强调认罪认罚

  周芳自始至终态度诚恳,主动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充分体现悔罪态度,展现其积极改过自新的决心,契合缓刑适用的主观条件。

  利用赔偿谅解情节

  在案件推进过程中,周芳及其家属主动与被害人吴敏沟通协商,表达歉意并作出合理赔偿,最终取得吴敏的谅解,获得了谅解书。法援律师在辩护中着重强调该情节体现了周芳积极弥补过错的态度,有效缓和了双方矛盾,对量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紧扣缓刑适用条件

  法援律师深入研究周芳个人情况,指出其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结合案件起因是家庭矛盾引发,犯罪行为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综合考量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有利于其回归家庭与社会。在庭审中,法援律师围绕上述要点,结合法律条文与类案判例,据理力争,强调对周芳适用缓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案件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法援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周芳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认可其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以及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决被告人周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点评】

  本案是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在交城县的生动实践。法援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辩护视角,精准把握案件中的有利情节,成功为被告人争取缓刑,彰显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度中的重要作用。

  交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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