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高晓军)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今天,妇女权益保障愈发成为重要的议题。5月12日-13日,山西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陈纲率领调研组走进长治市,开启了一场关于修订《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立法调研之旅,并召开了座谈会。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副主任卢展明以及秘书长牛金生积极参与到调研或者座谈之中。这不仅体现了长治市人大对于省人大工作的积极配合,更展现出地方对于妇女权益保障这一重大议题的高度重视。
从立法调研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深入基层、倾听民意的过程。长治市作为山西省的一个重要城市,有着独特的社会结构和文化背景。在这里开展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订调研,能够收集到来自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声音。就像不同颜色的丝线交织在一起才能编织出绚丽的锦缎,只有广泛收集各方意见,才能使修订后的办法更加完善、更具针对性。
调研组一行深入潞州区延南街道淮海社区、东街街道社会治理中心、西街街道五一街社区、太西街道潞才社区,详细了解妇女权益保障、妇女参与基层治理、妇女创业就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方面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长治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和部分省人大代表等围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进行交流探讨,并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围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充分肯定长治市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将认真梳理、逐条分析、充分吸纳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修订内容精准有效,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调研组指出,《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是保障全省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行动指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提炼经验做法,为做好修订工作提供更多参考,更好回应全省妇女群众新需要新期待。
山西省人大在长治的立法调研活动,聚焦于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订,这是完善地方立法、保障妇女权益的重要举措。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各方意见将为修订工作注入丰富的内涵,有望使修订后的办法更好地服务于山西省的妇女权益保障事业,推动社会朝着更加公平、和谐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