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 王刚)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守牢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管局以“群众参与、源头管控、长效监管”为主线,创新推出“一贴一表一查”举措,通过张贴举报告知、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发放备案登记表等方式,全面激发群众监督活力,筑牢食用安全防线。
一、创新机制:群众参与“三招联动”
1、“一贴”明渠道,举报有门
在全区行政村主干道、集会点、村委会等显著位置统一张贴《关于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内容涵盖“征集范围”(如农残超标、制售假劣食品、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非法添加等)、“注意事项”(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违法线索,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举报方式”(电话举报、现场举报、来信来函举报)。
2、“一表”集线索,全民监督
制定《潞城区农村集会食品流动摊贩备案表》,农村集会食品流动摊贩流动性大、经营分散,监管难度大。要加强对农村集会食品流动摊贩的登记备案管理,加强对食品流动摊贩的日常监管,举办集会的乡镇(街道)要对食品流动摊贩登记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市场监管、乡村两级要加大对农村集会食品流动摊贩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食品摊贩的经营资质、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过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村集会食品流动摊贩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鼓励群众主动提供未备案摊贩信息线索(如摊位位置、经营品类、可疑行为等)。
3、“一查”促整改,闭环管理
对农村集会食品流动摊贩进行重点监管核查检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制度,查验产品合格证明、进货凭证等,对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摊贩责令整改,对群众举报或登记表信息,市场监管所联合乡镇包保干部24小时内现场核查,3日内通过村广播公示处理结果,有效规范市场秩序。
二、整治成效:共建共治显实效
1、群众参与度大幅提升:专项行动以来,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积极参与到假劣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之中。
2、管理规范全覆盖:全区301家流动摊贩登记备案,基本实现“摊贩有身份、商品可溯源”。
3、安全意识深入人心:结合举报案例,开展“田间课堂”“集市宣讲”等活动32场,发放《食品安全手册》2万余份,村民主动索要票据、查验标签的意识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