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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训诫+督促监护,检察官倾力护航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2022-09-14来源:编辑:

廉政中国讯(方志坚 秦琴)近日,古交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民政局、妇联等相关单位就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针对涉案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6名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进行了集中训诫。

2022年8月4日,古交市检察院受理康某某寻衅滋事案件,在审查批捕中发现,另有闫某某等6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人员。为了让他们认识到自身错误,及时悬崖勒马,根据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古交市检察院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训诫教育。

训诫前,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基本案情,向涉案未成年人讲解了寻衅滋事的危害,指出案件对违法行为人的人生影响及对受害人身心健康的危害性,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的原因,积极引导涉案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法治观、人生观,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训诫,鼓励其重拾信心,回归校园,努カ学习,系好人生的第一颗纽扣。同时,检察官指出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上的问题,指导涉案未成年人的家长正确教育孩子,多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给予孩子关爱和正面引导,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让孩子健康成长。

与会单位代表也分别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引导。第一检察部主任周素红进行了最后的总结发言,她告诫未成年违法人员,要尊重他人,善待他人,明辨是非,遵纪守法,知错就改,感恩社会。

经过两个小时的法治训诫,6名涉案未成年人纷纷表态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加强自我约束,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做懂法、守法、护法的人。同时,家长也认识到自己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因监护缺失导致的法律后果和对孩子的影响,保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守牢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古交市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未检工作的特殊使命与责任,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同时注重引入社会カ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和多元救助,以检察温情播撒法治阳光,照亮迷途未成年人的“归航”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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