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庞帏)随着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增强。近日,山西晋中灵石县公安局夏门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形成了群众参与、警民合力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10月15日,夏门派出所值班民警接110指令称,有群众反映在夏门镇许家店村许家店桥附近杂草丛中蜷缩着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请求民警予以救助。
接警后,夏门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驾车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在报警人的指引下民警很快便找到该猫头鹰,民警近距离观察发现该猫头鹰的左腿处有明显勒痕,推断应为挣脱绳网所致。民警决定先将其带回派出所再作进一步处置。为了不让猫头鹰受到惊扰,民警将围观群众疏散,临时找来一个纸箱,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入纸箱带回派出所。随即民警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经工作人员查看后确认此鸟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该猫头鹰左腿部伤口已经感染,需要马上救治。县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消毒包扎处理后将猫头鹰带走做进一步救治。
警方提示:猫头鹰又称鸮、枭,是夜行性鸟类,分布在中国的猫头鹰大约有26种,均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猫头鹰及其他野生鸟类,切不可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者盲目放生,要及时向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