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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安公安:推行“林长+警长”模式 守护辖区生态安全
2022-11-3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金向友 庄秋风)“林长+警长”工作协作机制推行以来,福安市公安局始终保持高政治站位,立足主责主业,筑牢林区生态安全屏障,形成共同打击防范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切实维护福安市生态安全。

  该局首先从健全结构合理的工作机制入手,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完善“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各派出所在本级林长统一领导下,全面建立乡(镇、街道)森林警长制,进一步明确森林警长职责任务,构建体系完善、结构合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警长履职,深化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将“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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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严厉打击犯罪,维护林区安全。森林警长积极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及时查处化解涉林矛盾纠纷,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重大涉林案件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协作办案,形成执法合力,持续加强对涉林违法行动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林区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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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加大巡查防护。森林警长主动加强与同级林长的沟通交流,联合开展林区专项巡查工作,深入林区重点区域、重点地点进行摸排,全面排查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防范化解森林资源各类风险隐患,充分了解掌握林区治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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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开展普法宣传。为切实保护林区生态资源安全,组织森林警长联合林业局工作人员及护林宣传员多次深入村户开展宣传。在宣传过程中,森林警长通过“以案释法”对相关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宣传,并面向群众普及森林防火及保护野生动植物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为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福安市公安局将持续推进“林长+警长”协作机制,认真履职尽责,主动加强与林业部门的协作联动,始终保持对破获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福安市林区生态安全。

  通讯员:李文福 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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