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中学习环节,检察官助理苏俊红领学了最高检第十二批指导案例,围绕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展开细致阐述,剖析“特殊防卫”的构成,分享“正当防卫”的认定,促进司法理念转变,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切实落实到检察履职过程。 在案例评议环节,第一检察部汇报了一起典型案例,以综合履职、分层处理为视角,通过能动履职打击犯罪,既做到宽严有度、罚当其罪,又实现了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的良好效果。经检委会研究讨论,同意该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储备。 下一步,娄烦县检察院将强化典型案例储备,积极申报和沟通,让储备的案例“活起来”“用起来”,真正使“典型案例月月评”制度开花结果,促进娄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