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安全防范检察过程中,我院干警深入辖区各乡镇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座谈交流,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请销假审批等矫正环节,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防止出现脱管、漏管及违法再犯罪等问题,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同时实地走访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并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行为表现等情况,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下一步,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深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继续加强与县司法局协作配合,对社区矫正工作展开全面监督,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不缺位,全力维护社会环境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