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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落地 失能群众迎来“第六险”保障
2026-10-10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山西频道

  廉政中国讯(秦琴)2026年10月10日,太原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医保局就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关政策作专题解读。此前,2026年9月23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并政办发〔2026〕10号),标志着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落地实施,推动医保保障从“疾病医疗救治”向“长期照护保障”延伸,实现从“生病有医”到“失能有护”的全方位保障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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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护理保险是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重点保障重度失能参保群众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合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2025年7月,国家印发《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部署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太原市依托扎实的医保经办基础和完善的基层服务体系,成功入选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重点联系城市,率先在山西省推进制度落地。

  太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城乡未就业居民等,实现全民覆盖、应保尽保。

  制度实行分类分级筹资、多方共担机制:单位在职职工总费率0.3%,单位和个人各分担0.15%,通过平移职工医保单位费率实现,不增加单位缴费负担;退休人员个人按0.15%费率缴费,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城乡未就业居民筹资由个人和财政按1:1比例分担,制度实施首年费率减半按0.15%执行,设置5年过渡期逐步过渡至0.3%标准;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无需单独缴费,跟随法定抚养人同步纳入保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还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的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实现家庭共济。

  长期护理保险合规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实行差异化基金支付比例和年度封顶线。就业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档为75%、70%、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6920元;未就业参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分档为55%、50%、4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240元。制度构建“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服务体系,参保人员可结合自身状况自主选择护理模式。

  按照太原市统一建制安排,2026年10月启动未就业人员保费征缴工作,2026年12月全面启动就业人员保费征缴工作,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分批兑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落地实施,是太原市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补齐长期照护保障短板的重大民生工程,将切实减轻失能家庭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让每一位失能参保群众享受到贴心、优质、规范的长期护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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