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鹏 郝雅绮)2023年以来,晋城陵川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双重监督、精准监督等理念,始终坚持三个并重,推进行政检察走深做实。
坚持推动公正司法与促进依法行政并重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在做好司法公正监督的同时,做好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一是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法院、行政机关沟通了解非诉执行案件基本情况,一方面围绕非诉执行案件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四大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另一方面聚焦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同步监督,从中发现案件线索。2023年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依法办理陵川县自然资源局与张某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审查案件时发现县法院在案件审查环节存在不当情形、县自然资源局在矿产品处置方面存在程序不当问题,遂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一体推动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二是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以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为切入点,深入挖掘行政违法行为线索,依法受理行政违法检察监督案件12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件,有力促进交通运输执法等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前期沟通联系与后期跟踪监督并重
深入践行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理念,在做好前期沟通联系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后期跟踪监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加强前期沟通联系。积极主动深入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听取意见,并牵头组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针对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适用、争议焦点等问题进行探讨、达成共识,奠定了良好基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中,及时与交通运输局召开交通运输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并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确保专项监督有序推进。二是做好后期跟踪监督。在提出检察监督意见后积极与被建议机关进行对接联系,跟踪了解监督意见的落实情况。一方面深入阐明检察监督意见,另一方面及时了解并推动解决被建议机关在落实中面临的问题,确保监督意见精准落实。向县林业局提出给予董某某等人行政处罚的检察监督意见后,针对法律适用、处罚幅度、执行方式等难点堵点,多次与县林业局进行交流分析和研究论证,推动县林业局及时对董某某等人盗伐林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坚持开展诉讼监督与助力社会治理并重
扎实开展“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在做好诉讼监督的同时,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一是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的全过程,运用公开听证、人民调解等方式,深入开展释法说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依法办理韩某某与县交通运输局行政争议案件,以民事行政检察巡回联络点为依托,牵头组织涉案四方代表进行座谈,采取“调解+监督”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最终韩某某撤回起诉,为重点项目营造良好周边环境,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办案效果。二是积极稳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坚持把行刑反向衔接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立足检察实践制定《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意见》,紧盯“不刑不罚”等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1人,建议行政机关对不起诉案件的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依法办理了李某军等人妨害公务行政处罚检察监督案,取得良好法律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