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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潞城区检察院:以“观”代学 以“评”提质 以案为鉴促提升
2024-03-14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方志坚)为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适应新形势下出庭公诉工作需要,进一步提升全市重罪干警出庭公诉能力,3月13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门将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闫某某走私、贩卖毒品、传授犯罪方法一案作为观摩庭,组织全市各县区检察机关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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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案为全市首例新型毒品案件,指导意义较大。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端庄挺拔,围绕争议焦点对被告人进行重点讯问,完整、有力地向法庭出示了定罪、量刑的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时层次清楚,说理透彻,答辩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同时结合案件开展了法庭警示教育,感染力强,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全市检察机关人员在区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召开庭审评议会,各县区检察同仁进行座谈交流,就公诉人仪表举止、发言用语、举证逻辑、释法说理、应变能力等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中肯的改进建议。市院高庆祥主任、武朝霞主任对该案出庭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并强调开展观摩庭活动是提升案件质效的有效途径、是树立公诉标杆的需要、是提升业务能力的需要。

  下一步,潞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观摩庭活动为契机,常态化、多样化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及时查找出公诉案件审查和出庭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公诉人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指控、诉讼监督等能力,以队伍素质提升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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