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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沁水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制定出台《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操作指南(试行)》
2024-03-26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廉政中国讯(刘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未年人保护决策部署,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晋城沁水县检察院制定出台《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操作指南》共18条,对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工作的具体标准与操作流程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办理的规范性、精准性、实效性。

  明确综合履职的类型和原则。综合履职类型包括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类案件时,发现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线索并进行办理。同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依法履职、能动履职、一体履职、全面保护、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等六大原则。

  建立综合履职五项工作机制。统一集中办理机制,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其他业务线索且符合受理要求的,原则上由同一检察官办理;内部联动机制,在证据调查、信息共享等方面,未检办应与其他部门加强协作支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汇报;外部联动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有效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多元救助机制,对未成年人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的,应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司法救助难以解决的,应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救助。

  细化综合履职办案流程。通过询问讯问、阅卷审查、社会调查、类案分析、大数据比对等方式,不断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审查源案时,重点对未成年人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其他权益受到侵害的二十类情形进行审查。在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时,提前介入引导同步搜集相关证据。

  下一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该《操作指南》为指引,深化综合履职,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以更强检察担当激发“六大保护”合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为护航未成年健康成长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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