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刘晓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对拟不起诉人的教育矫治,提升其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2月26日,运城盐湖区人民检察院与盐湖交警大队,就组织上述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双方围绕如何更好地安排拟不起诉人参与贴合实际、富有教育意义的社会公益服务展开了详细讨论。着重就开展此项工作的出发点与重要意义,如何通过让这些人员亲身参与公益服务,使其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而改过自新,为社会贡献一份正向力量进行交流沟通。盐湖交警大队就结合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统一组织安排对拟不起诉人,在指定的交通繁忙路口协助交警指挥交通,引导行人遵守交通信号灯、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检查、清洁和维护等工作,促使其在实践中增强法治观念与社会公德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助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等工作进行了详细介绍。
为确保公益服务扎实有序推进,双方还就服务时间、考核评价标准等细节问题进行了商讨,确定将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实时掌握参与人员的表现情况,以便对其后续的处理及矫正工作提供有力依据。
双方均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定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拓展公益服务的领域和形式,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拟不起诉人通过参与公益服务真正实现自我改造与重塑,为盐湖区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