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边志文)近年来,朔州市拘留所充分发挥教育感化职能作用和阵地优势,以创建“法治文明监所”为目标,不断扎实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1月6日,林某国因殴打他人被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管教民警王虎龙发现其入所后精神萎靡,一直沉默着发呆,也不与其他人交流。第二天一早,王虎龙把林某国带到谈话室,试图打开他的心扉。
原来,林某国因做生意失败,心情不好便整日酗酒,酒后时常与妻子苏某英发生争执。11月6日下午,喝的醉醺醺的林某国回到家中后,再一次和苏某英发生争执,林某国情绪失控殴打苏某英,致使苏某英身上、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心灰意冷的林某英提出离婚。
王虎龙详细了解林某国的情况后,与他进行了一次长达4小时深入的沟通、耐心劝导,引导林某国站在妻子的立场去理解对方的感受。林某国逐渐认识我自己的错误,悔改意愿强烈,要求民警拿来笔和纸,写了一份情真意切的悔过书,拜托民警给妻子送去。
王虎龙尝试着给苏某英打电话,了解她的态度,看两人的感情是否可以挽回。苏某英虽然情绪激动坚持离婚,但言谈间也流露出对林某国的担心。王虎龙认为,两人感情基础还在,如果林某国真能痛改前非,他愿意帮助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第3天,苏某英如约来到拘留所,在民警的见证下,林某国诚恳地向苏某英道歉,承诺再也不酗酒了,和苏某英紧紧相拥。
“王警官您好,感谢您挽救了我们家庭,我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想亲手送给您......”11月18日,王虎龙接到苏某英满怀感激之情的电话。
近年来,朔州市各级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依法严肃处理,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朔州市拘留所在调解经济纠纷欠款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5月16日,孟某因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朔城区人民法院裁决处以司法拘留15日。入所后,拘留所副所长张晓红以“情、理、法”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对孟某进行法律宣传和疏导教育,最终,孟某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5月21日,在张晓红、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民警和朔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协调下,孟某制定了还款计划,并首先履行了5万元纠纷款项。法院工作人员也依法为孟某提前办理解除司法拘留手续。就这样,一起拒不履行法院裁决引发的矛盾在朔州市拘留所被成功化解。今年8月,孟某在民警的回访中表示,还清欠款后感到轻松了许多,生意又慢慢走向了正轨。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引导才是关键。“在拘人员出所后,我们会定期回访,跟踪了解矛盾纠纷解决后的情况。”张晓红说。朔州市拘留所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跟踪回访制度,检验化解成效,巩固化解成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朔州市拘留所对新入所人员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起,履行纠纷款项88000元,促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金额52万余元,收到锦旗29面,感谢信20封,最大程度消除对立、做到定分止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