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冯芝埔)近日,吕梁文水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一条出售、出租和转借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经循线追踪,缜密侦查,最终在湖北省孝感市将非法出售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戴某成功抓获,并追回涉案资金31500元。
经查,该在明知买卖转借转租银行卡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卖给收卡人并从中获取私利。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已被文水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出借、出租、出售、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等“两卡”,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而出借、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人员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罪名。
买卖、租借“两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