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李长贵)军民如鱼水,军地是一家,最伟大的力量就是同心合力。近年来,晋中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充分发挥协作优势,忠实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聚力,全面、深入、高效开展涉军检察工作,在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服务部队练兵备战、保障官兵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以法之名健全机制,守护“最可爱的人”
2023年,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深化开展最高检部署的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为契机,主动加强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妇女联合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并会签《关于建立司法救助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将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农村困难妇女、退役军人家属等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推进。工作中,该院坚守爱民初心,厚植拥军情怀,主动回应军人军属关切,为他们带去司法温暖,使军地检察协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军人走好军旅人生路奠定法治基础。
原告(现役军人小吴的母亲)与被告系邻居关系。因被告院落入户供水管网泄漏造成原告自建房墙体裂缝,地基下沉。后经省、市、县三级法院审理判定,被告对原告房屋受损后果承担过错责任并支付相应赔偿费用75606.56元,案件受理费1150元和鉴定费45000元由被告负担。案件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向灵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冻结被执行人所有银行、微信等账户并划拨24194元支付申请人。后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灵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8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石家庄军事检察院移送线索后,控申部门迅速开展调查核实。通过走访、座谈,检察官了解到,原告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家中一直依靠其丈夫打工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现原告夫妻二人仍居住在案涉房屋中,一直无经济能力进行房屋修缮。原告系现役军人亲属,其子小吴现长年服役于某部队。为切实保障现役军人家属的权益,让其子在部队安心服役,该院果断前移救助端口,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主动对接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民政局进行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助其渡过难关。
二、以检察监督之力传递法治温度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军人权益保护工作,扎实推动拥军优属政策落地落细
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牵涉军地双方,关系军民团结。让军人受到尊崇、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检察履职的重要内容,也是军地检察协作的应有之义。
2024年“八一”建军节前夕,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实地走访辖区内多家公立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售票大厅、交通枢纽站以及银行柜台等公共服务场所发现,以上公共场所均不同程度存在未设置军人、军烈属优先标识或标识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军人、军烈属优先”标识虽小,但却可能导致涉军优抚对象不知或不能享受相应的优待政策,不利于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该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强化辖区内军人权益保障工作。目前,案涉场所均已在醒目位置张贴“军人优先”标识,有力维护了军人、军烈属优先权益,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尊军、爱军意识,营造了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扎实开展英烈保护工作,捍卫英烈荣光更加及时有效
军人肩负着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英烈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是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内容。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针对管理不力、污损破坏、违规经商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是检察机关的应有之责。
2021年5月,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到西许革命烈士纪念亭管理保护工作不到位线索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勘察取证,收集证据材料后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依法依规对纪念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建立台账,开展回访核查,促使问题整改到位。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领导亲自带队督查,现场制定清洁维护方案,对亭内墙体进行重新粉刷涂白,对亭内碑体和周边环境进行卫生大扫除,纪念亭面貌整洁一新,恢复了庄严、肃穆的应有形象,受侵害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更加注重预防性保护,推动诉源治理、前端治理,更加契合国防和军事利益作为特殊公益的保护需要,越来越被广大官兵和社会认可。
三、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共促军地协调发展
普法宣传进军营,检察关爱暖军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四周年之际,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带领检察干警主动深入县人民武装部开展“民法典进军营”普法活动。
通过详细阐述《民法典》的地位、意义及核心理念,并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就婚姻家庭、房屋买卖、土地经营权、侵权责任等贴近官兵工作生活实际的常见法律问题逐一讲解权利救济的方式方法,同时还向官兵们发放了《民法典》普法宣传资料,受到官兵的一致好评。
高标准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馆,向广大师生普及国防教育
灵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馆是由灵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共同筹建,由灵石县政府和灵石昕益能源集团共同出资400余万元建设完成的。该馆占地800余平方米,以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为主题,展区共分六个部分,集声、光、电于一体,采用多种高科技手段向社会大众普及包括国防教育知识在内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知识,在充分满足灵石以及周边市县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需求、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与煤炭之光主题博物馆和蜜境之旅主题展馆形成展馆集聚群,有效带动灵石旅游经济相关产业发展,成为灵石又一张对外宣传的闪亮名片。
走进红色记忆,传承革命精神
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以红色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将红色精神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不断强化干警拥军爱党爱国意识。组织干警赴1898太原兵工厂产业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参观兵工厂旧址、聆听红色故事、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干警赴左权开展为期两天的红色教育主题活动,参观八路军兵工厂旧址、晋冀鲁豫边区临时会议旧址、1941年桐峪桐峪博物馆和麻田八路军前方总部旧址;邀请原山西省军区教导大队教员、山西大学军事理论教研室外聘教授韩骥阳讲授国防知识;通过开展红色教育系列主题活动,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军事检察院和地方检察院同属一家,加强军地检察协作,既是检察机关服务强军目标、服务备战打仗、服务改革强军、服务依法治军的客观要求,也是军地检察机关共同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军检协作的关键环节,以检察办案为抓手,紧贴军人军属服务需求,不断加大涉军案件办理力度,积极开展涉军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等工作,让军人军属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法治温度。充分运用好军检协作机制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保护军人军属权益方面的优势,不断提升协作质效,在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军事设施保护等方面凝聚更多共识、开展更多合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