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香烟是常见的商品,但烟草的生产与销售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销售假烟,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还扰乱市场秩序,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让我们通过真实案例,深入了解销售假烟行为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许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从上线处低价购买假冒“中华”“芙蓉王”等注册商标香烟,利用微信大肆宣传,组建微信群每条加价20元向群内人员销售,并通过快递发货给买家,销售金额共计20余万元。许某在邮寄假冒香烟的过程中被当场查获。经鉴定,许某销售的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在这起案件中,许某的行为同时触犯多个罪名。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假烟,构成非法经营罪;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所售假烟属于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20余万元,又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终,许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官提醒
一、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购买香烟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价格过低、来源不明的香烟。如果发现购买到假烟,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香烟包装等,及时向烟草专卖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商家合法诚信经营:从事烟草销售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销售假烟,一旦触犯法律,不仅要承担经济损失,还可能失去人身自由。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
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打击销售假烟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广大群众如果发现身边有销售假烟的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执法部门也将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从事烟草制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烟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例如,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的“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