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稷山县公安局关于“C计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2025年2月11日,稷山县公安局破获“C计划”稷山县节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依法严厉打击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最大限度地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凡在“C计划”稷山县节点投资的人员,请于2025年4月12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凭证、投资明细等相关资料到稷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联系人:黄警官13363597559
裴警官15333060575
稷山县公安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