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为贯彻落实中共沁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长治沁县人民检察院党小组于3月12日至13日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
会议伊始,党小组全体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章、以及我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方案》。通过学习,党员们进一步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
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与会党员本着实事求是、坦诚相见的原则,分别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围绕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加强纪律意识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分析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达到了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党小组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纪党规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检察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