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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保珍:一腔热血洒满忠诚之路
2025-03-31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郝保珍(1955.1-1996.1)生前系晋中榆次交警大队民警

  1996年1月21日晚,郝保珍在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时,为保护群众被一辆违章行驶的大货车撞倒,壮烈牺牲,时年41岁。1997年2月,被山西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一等功。1998年5月,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那是1996年1月21日晚9时许,正值大寒,一年中最冷的时候。在108国道653公里800米处,郝保珍和战友们不畏严寒,在一起交通事故现场聚精会神地勘查。现场勘察车闪烁着警灯,发出强烈的警示信号,突然间,一辆严重超速、超载的解放142带挂大货车径直冲了过来,将正在勘查的事故现场撞得面目全非。

  第一个发现情况的郝保珍一边高喊着“快躲开”,一边将身边的群众一把推向一旁,自己却瞬间被撞飞出数十米远。战友高呼着他的名字奔向他,只见奄奄一息的他已经血肉模糊,头部、腹部严重受伤,呼吸极度微弱。虽然医务人员进行全力抢救,但终因伤势过重,年仅41岁的郝保珍当晚10时永远离开了他的家人和战友,告别了他所热爱的交警事业。

  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现场出警,一次再熟悉不过的事故勘查,却成了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次奉献。

  1996年1月25日,晋中大地寒风刺骨,在郝保珍的追思会上,晋中公安全体民警辅警和社会各界人士带着悲痛的心情送别这位深受群众爱戴的好民警,许多人在他的遗像前失声痛哭,为他的不幸牺牲表示深深哀悼。

  凭着对公安工作的无限热爱,在交警岗位工作的十余载中,郝保珍参与侦破了多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经他手处理的各类交通案事件不计其数。1992年事故处理科成立后,他每年的工作实绩始终名列前茅,结案率连续三年居全科第一,所在的事故处理室被交警大队授予“红旗事故处理室”称号。

  “咱既然穿上这身警服,就要对得住头上顶着的国徽,对得住人民赋予的手中权利,时刻要对人民负责。”这是郝保珍生前常说的一句话,而他也是这样做的。

  1994年6月12日,榆次鸣谦镇流村村民冯某某被撞身亡,事故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用线索。悲伤绝望的亲属只能先将其下葬。看着家属悲伤而绝望的神情,郝保珍下定决心:“决不能让受害者无辜枉死,更不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

  于是,他和战友杨龙贵通过近一周的奔波和深入细致的调查,终于找到现场目击者并获得可靠线索。他马不停蹄赶赴太原、阳泉等地追踪肇事车辆,尽管途中胃病发作,他仍强忍剧痛继续战斗。夜幕中,他目不转睛在公路上查验每一辆过路车,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终于将肇事逃逸车查获。但肇事司机百般抵赖、拒不认罪。为让罪犯认罪伏法,郝保珍和战友们排除各种干扰,请来省市专家,组织进行了晋中交通管理史上第一次开棺验尸。经检验,终于取得了有力证据。在铁的事实面前,肇事者终于如实供述了肇事经过。案件终于真相大白,还了死者一个公道。

  1994年8月24日13时,郝保珍驾车途经108国道642公里处时,发现路边围着一堆人,其中三人正在厮打,他当即停车询问,得知是太原的一辆个体货车在卸货时被两名歹徒劫持,随后,歹徒将车开到这里时,撞了前方一辆轿车尾部,造成三万余元的车损。两名歹徒肇事后企图逃跑,被车主和司机拉住,双方随即扭打在一起。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郝保珍临危不惧,第一时间冲上前去将两名不法分子制服,并扭送到公安局刑警队。事后,郝保珍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晋中是一片红色的热土,晋中公安是一支英雄辈出的队伍,郝保珍、常冬青、史灵生、郑金元、杨玉山、赵能喜、杨龙贵,一个个闪亮的名字构成了一座座精神丰碑,永远镌刻在我们每个人心里。

  忠诚本色永不褪色,英烈精神代代相传。今天的晋中公安,正沿着英烈足迹,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的幸福和安宁的道路上勇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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