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冬青(1957.12-2001.5)生前系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胡村派出所指导员
2001年5月19日凌晨,常冬青在处置一起蒙面持枪抢劫卡车司机的警情时,被歹徒开枪击中胸部,壮烈牺牲,时年44岁。2001年7月24日,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8月17日,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
2001年5月19日凌晨1时,时任太谷县公安局胡村派出所指导员的常冬青刚刚执行完任务回到派出所,突然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在108国道太谷与榆次接壤的孟高庄附近,有两名蒙面歹徒正持刀抢劫。
接警后,常冬青迅速带领一名民警、5名联防员赶往案发地点。在行至太谷范村附近时,与一辆被抢货车相遇,向司机了解情况后,他现场制定抓捕方案。由他带领一名联防员乘受害人卡车先行一步,随行民警稍后尾随前进、见机行事。
很快,卡车行至案发地点,常冬青让司机先隐蔽到车底,自己则手持铁棍在一旁佯装修车。不一会,藏匿在路边的两个蒙面歹徒蹿出,悄悄逼近他身后,一名歹徒打着手电,用猎枪直指常冬青头部。常冬青握紧铁棍,猛然回身,狠狠敲在一个歹徒肩上,歹徒仓皇倒退的同时对着常冬青扣动了扳机,常冬青不幸左臂中弹,随即又抡起铁棍朝歹徒打去,穷凶极恶的歹徒再次开枪,子弹击穿了他的胸膛,他倒在了血泊中。歹徒企图逃跑,很快被民警制服,当场缴获锯短的五连发和双管猎枪各一支,子弹24发。
受伤的常冬青被紧急送医抢救,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常冬青永远闭上了双眼,离开了他挚爱并为之奉献一生的公安事业,时年44岁。
5月23日,太谷县城沉浸在悲痛中,数万名群众走上街头,挥泪送别心中的英雄常冬青烈士。
全省公安机关迅速掀起了向常冬青同志学习的热潮,同年7月24日,常冬青同志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8月17日,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随后,他的事迹被改编成电视剧《小镇所长》,感动了无数人……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常冬青日夜奋战在处突防暴和打击犯罪第一线,危险时常伴随左右。但是他用过人的胆识、敏锐的洞察力,直面罪犯,冲锋在前,全力以赴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991年,任村乡大郭村村民因邻里纠纷发生械斗,双方各持器械,互不相让,情况十分危急。时任任村乡派出所所长的常冬青得知后,迅速带领民警赶往现场。为了迅速平息事态,他指挥同事进行警戒,只身上前劝说双方停止械斗,但当事人态度强硬,不肯罢休,常冬青与其几番周旋,硬是从双方当事人手中夺下器械,将械斗制止,但他的左臂却被铁锹砍伤。
1996年7月,太谷县城内发生多起皮包被割事件,敏锐的常冬青发现,这个犯罪分子专挑女性下手。回家后,他便主动提出与妻子逛街,不知原委的妻子非常高兴。结果上街后,妻子发现常冬青总是自己转来转去,离她很远,妻子赌气走了,不一会,她听到群众叫好声,只见丈夫擒住一个人。原来是常冬青趁歹徒在盗割妻子皮包之际,将其当场制服。
1998年,他徒手从寻衅滋事的人手中夺下菜刀,避免了一起伤亡案件的发生;2000年,他乔装成铁路扳道工,和战友一起成功救出被绑架的胡村个体户……
常冬青烈士不畏艰险,一心为民,用坚实的臂膀扛起护佑一方百姓平安的大任,用生命践行了一名人民警察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如今,常冬青所在的胡村派出所将其精神融入血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派出所先后涌现出常冬青、屈建民两位全国二级英雄模范。2019年,胡村派出所被评为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2022年,荣获全国爱民模范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