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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2025-04-02来源:廉政中国编辑:小编

  运城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4月2日在河津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河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廉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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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2日,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廉勤伟在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报告河津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4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顺利实现了河津检察工作五年规划的“四年树标杆”目标任务。2024年10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作出专门批示,号召“全省各级检察院向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学习”。

  一、在强化党的政治建设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高标准提升政治站位

  我们围绕培根铸魂守正初心,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对标对表答好“为检察铸魂卷”。

  筑牢政治思想根基,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党组理论中心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开展读书班、专题研讨等活动,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和河津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

  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在检察履职中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件,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市委领导下开展。

  筑牢党建引领根基,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聚焦目标融合、组织融合、队伍融合、机制融合,规范组织“三会一课”,认真开展“守护红色资源”“检企共建”等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四大检察”活动,深入包联社区携手共驻共建,着力创建“四强”党支部。河津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市“党建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二、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上砥砺奋进、勇毅前行,高质量护航发展大局

  我们围绕平安河津、法治河津建设,自觉提供有力检察保障,同心同向答好“为大局服务卷”。

  重拳出击,助力平安河津建设。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1件462人,批准逮捕253件33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9件898人,提起公诉461件624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件6人,提请抗诉恶势力团伙案件1件3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4件65人,从重打击毒品犯罪29件52人;参与打击治理涉缅北电诈“7∙17”专项行动、涉柬埔寨电诈“11∙11”专项行动,提起公诉11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非法集资犯罪提起公诉2件2人。严肃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办理的侯某某、杨某某盗窃、收购窨井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破坏交通设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评为“全省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协同推进,助力肃贪反腐倡廉。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提起公诉8件8人,所办案件提前介入率100%。认真执行《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工作制度》,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相关人员犯罪信息129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

  务实精准,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将“护”融入司法办案中。一是创新高质效办案机制。对人大高度关注的河津市频发的煤炭运输领域偷换煤犯罪,河津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惩处50件132人,为企业追赃挽损370余万元,办理的张某某等人偷换煤盗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护企’典型案例”;融合治罪与治理工作,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100余万元,办理的某购物中心龙某某挪用资金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护企’典型案例”。二是运行实质化监督机制。开展涉企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监督公安机关对涉企案件立案1件、撤案1件、上网追逃5人;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向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18件。三是建立常态化服务机制。对17家包联企业上门走访21次,对涉企案件进行“一案一走访,案案回头看”,在市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室,在河津市检察院接待大厅设立“涉民企权益保障绿色通道”。四是构建新质生产力保护机制。实行“四检合一”知识产权办案机制,提起公诉2件10人,1起知识产权办案经验被运城市检察院转发;走进“连伯韭菜”“金粟牌”芝麻糖等用标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被山西省检察院宣传报道。全国工商联会同最高检一行到河津市检察院进行专题调研,对河津市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保护为要,助力绿色生态发展。对污染环境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提起公诉3件7人。对建筑垃圾随意露天堆放给区域环境造成破坏的情况,向住建局和乡镇制发整改检察建议2份;对引黄渠二级干渠沿线垃圾随意堆放、个别养殖场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问题,向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制发整改检察建议5份,督促清理了引黄渠沿线建筑垃圾150平方米、生活垃圾100平方米、封堵养殖场3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立案办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案件1件。河津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表彰为“全省‘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

  抓源治本,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写好司法“后半篇”文章,向行政机关、社区、乡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份,帮助建章立制31条。坚持“办案+普法”,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6场次,组织15名社区矫正人员现身说法,提高群众遵法意识和守法能力。做实轻罪治理,促进司法修复,依法不批准逮捕126人、不起诉163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9.2%,轻缓刑处理占比73.2%,河津市检察院轻罪治理工作经验在运城市委党校主体班进行了交流。

  三、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上真抓实干、担当作为,高质效办好为民实事

  我们围绕守护民生福祉,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民享民乐答好“为人民司法卷”。

  纾民所困,维护权益畅通“暖心路”。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为65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0万元;开展“治理欠薪”专项监督,办理农民工讨薪民事支持起诉14件。办理司法救助35件38人,发放救助金44.53万元,被救助人员家属现役军人张某为河津市检察院送来“司法救助暖军心,你们是当之无愧的人民好检察院”感谢信。

  应民所呼,回应期盼守稳“平安线”。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向市场监管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在全市开展了“散装食品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关注老年人生命健康,向民政局、消防大队制发督促整改检察建议,消防大队对12家养老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整改消防隐患45项。关注群众财产安全,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0件65人;监督公安机关对1起五年前的诈骗犯罪立案,为被害人追回全部被骗资金10万余元,被害人向河津市检察院赠送“检护民生有作为,法律监督慰民心”锦旗。

  急民所急,延伸触角化解“纠纷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来访161人次,审查线索70件,均在时限内答复;对信访诉求一一解答,并附录“法条链接”、运用简易听证、融入司法救助,实质性解决信访人现实问题,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持续提升。坚持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贯穿全流程,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办理的卫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全省用心用情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优秀案例”。

  解民所忧,检爱同行当好“守护人”。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0件31人,监督公安机关对1起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立案、对3名同案犯追加立案。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6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向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9万元。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针对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联合开展突击检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举办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1次,检察官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宣讲38次。办理的1起未成年人抢劫案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办理的1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被评为“全省‘检察为民’典型案例”。

  四、在深化检察主责主业上一以贯之、善作善成,高水平强化法律监督

  我们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可感可触答好“为法治担当卷”。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150件,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6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件、撤案41件,对公安机关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追加起诉29人、追加漏罪7条。纠正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1件,纠正法院财产刑执行不当5件,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纠正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违法54件,监督对5名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河津市检察院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客观公正,做实民事检察。调取法院各类民事案件100件进行审查,向法院制发纠正类检察建议25件、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审查不服法院民事裁判申请监督案件6件,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20件。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用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扩容增量,做深行政检察。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5件,其中,行刑反向衔接案件85件,向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制发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意见31件;对行政案件文书超期送达问题,向法院制发纠正类检察建议1件;对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瑕疵问题,向自然资源局制发纠正类检察建议1件;对行政违法行为,向住建局、环保局等行政机关制发纠正类检察建议7件。河津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在运城市检察系统作了经验介绍。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7个领域。通过办案,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垃圾、煤矸石等固体废物4200平方米,督促保护古树名木6株,督促修理破损路面10余处,督促对1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督促对4个小区“飞线充电”、消防通道被占问题进行整改。河津市检察院3个公益诉讼案件在最高检高质效案件共享平台发布。

  抓点带面,做强数字检察。立足办案一线,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向实际办案转化应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线索22件、发现“空壳公司”9家、发现刑事涉财产刑执行超期4件、发现社区矫正违法线索37件。河津市检察院创建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型”上架最高检法律监督平台,应用率全省第一。

  五、在谋求队伍长远发展上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高要求淬炼检察铁军

  我们围绕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实干笃行凝聚忠诚干净担当之力,清正清廉答好“为自强奋进卷”。

  政治建检,砥砺忠诚本色。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政治轮训必修课程,集中学习22次;依托中检网院、检答网、山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常态化政治学习1700余人次;13名干警赴浙江大学,参加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政治轮训。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4次,对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专项检查2次,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多维发力,提升素能亮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开展“青年干警融岗培优”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举办专业“小课堂”12期,培训182人次。精进业务技能,10名干警赴西北政法大学进行学习交流。激发攀高之力,举办“道德讲堂”4期,举办“检察青年说,共话成长路”沙龙活动6期,激励青年干警为高质量发展积蓄青春动能,9名青年干警取得省市级荣誉。

  从严治检,涵养清廉底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交流研讨7次,组织专题党课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8部。压实责任从严管理队伍,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派驻纪检组长列席党组会、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备等工作。聚焦重点强化检务督察,开展“以案促改专题整治活动”“法律监督工作专项检查”等,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加强管理。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全院填报重大事项95件,全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事件。

  高点定位,培育基层特色。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按照最高检“持续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山西省检察院和运城市检察院“一院一品、一院多品”的安排部署,结合河津地域文化,搭建起“1+10”品牌矩阵,打造了“河享安澜•检跃龙门”院机关主品牌,“检护企航”“检民同行•守护公正”“跃龙门•青年先锋队”等10个子品牌,以文化建设之力与品牌创建之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院品牌创建工作在运城市检察系统作了经验介绍。

  各位代表,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确保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全景式、深层次监督检察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邀请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指导工作1次,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2件;走访省级人大代表2次,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3次,邀请3名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寄语,向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检察周刊》102份;聘请5名人大代表担任检察听证员,听证案件18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检察开放日”3次,邀请3名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寄语,向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检察周刊》98份;聘请5名政协委员担任检察听证员,听证案件9件。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28件,公开听证案件32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办案活动16次;为律师办理互联网阅卷7次,接待律师申请事项153次;在公众号发布检察宣传报道80期,被媒体转发、刊登56篇。

  各位代表,2024年,市人民检察院紧扣发展之需,回应群众之盼,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坚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三个善于”,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积极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取得优异成绩:连续四年保持在先进行列;“跃龙门•青年先锋队”队伍建设品牌作为山西省唯一基层检察品牌,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应用,河津市检察院作为山西省唯一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工作表现优异检察院”;5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6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11名干警受到省市级表彰奖励,10名干警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库,院机关荣获集体荣誉9项,连续三年被表彰为河津市“综合目标考核优秀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优秀单位”“党建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各位代表,市人民检察院从2020年底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到2024年成为全省标杆检察院,这一跨越式发展,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鉴往知来,检察工作还有不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一是检察业务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仍有薄弱环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还需要不弃微末、久久为功;二是检察管理中规范化体系仍不够完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还需要一体抓实、贯通推进;三是检察队伍中作风建设仍不能松懈,全面从严治检还需要长吹冲锋号、永远在路上。

  2025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收官之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的奋进之年。我们开展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按照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一城两区三门户”目标和思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河津检察实践,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2025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走好为大局服务之路,以更优履职助力河津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做到市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围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的防治力度,协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助力平安河津建设;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助力我市打造产业转移承接“优选地”;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高新技术、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我市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做实涉农检察工作,助力我市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力度,助力我市全力创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

  二是持续守好为人民服务之本,以更实举措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立足民心所向,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落实和规范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幸福新河津建设。

  三是持续扛好为法治担当之责,以更大作为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恪守法定职能,做到“三个善于”,推进“三个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做好刑事检察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推进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注重发现和纠正深层次违法问题;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大行政裁判监督力度,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聚焦“公益保护”,准确把握“可诉性”基本要素,依法规范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挖掘数字检察“富矿”,提升检察科技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法治河津建设。

  四是持续抓好为事业赋能之要,以更严要求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站位筑牢对党绝对忠诚。深化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常态化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新时代检察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坚强的组织保障,助力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环节落地生根。

  各位代表,回望来路自慷慨,再赴征程气如虹。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作风不断向新求质、奋发进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津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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