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清明扫墓缅怀先人,提倡大家文明祭祀,若非法用火引发火情,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不,又有人不听劝结果“杯具”了!
4月3日下午,长治襄垣县公安局王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座小山冒起浓浓黑烟,立即联系消防部门救援,并组织附近村民上山灭火,经过2个小时的努力,山火被成功扑灭。
经查,当日下午3时许,村民郭某上山祭祖,在明知野外禁火的情况下,仍心存侥幸在墓前燃香后离开,导致未熄灭的香将周围荒草引燃,结果引发山火。
目前,郭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增强防火意识,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