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邓海明)春季天干物燥,森林防火重于泰山。但却有人为泄愤、挑衅护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故意纵火,如此无法无天的恶劣行径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4月4日中午,壶关县公安局晋庄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晋庄镇泽井村护林防火检查站蓄意挑衅故意纵火,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了解,泽井村村民龙某为泄私愤,来到该村护林防火检查站无事生非、无理取闹,不听护林防火工作人员劝阻,肆意点燃山边荒草,制造恐慌,就在护林防火检查站工作人员和附近群众合力控制火势后,龙某扬言将去别处纵火。
期间,龙某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对接警人员进行辱骂,民警当场将龙某控制。
目前,龙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无论是出于报复、泄愤,还是其他不良动机故意纵火,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切勿引火烧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