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孙锁贵 刘志峰)近日,吕梁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过失引发火灾案件,违法行为人秦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4月6日,临县兔坂镇某村水道渠沟内引发火灾。临县公安局接警后迅速响应,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并确保无人员伤亡。经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锁定村民秦某某为嫌疑人,其因焚烧杂草不慎引燃周边可燃物导致火灾。经询问,违法行为人对其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目前,秦某某已被临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时值春季,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属森林防火关键期,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希望大家以案为鉴,增强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杜绝野外用火,共享森林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