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董飞)近日,上海卓钢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钢链公司”)与江苏徐钢钢铁集团(以下简称“徐钢集团”)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引发行业高度关注。该案因涉及大额资金、复杂交易模式及保全标的争议等问题,折射出大宗商品交易领域的诸多法律与商业规范困境。
据悉,卓钢链公司与徐钢集团签订多份《产品购销合同》,卓钢链公司依约支付货款后,徐钢集团却未履行发货义务。为此,卓钢链公司向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诉讼过程中,卓钢链公司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了徐钢集团8900余万元现金。此后,徐钢集团申请对该保全标的进行变更,提出以集团“产能”和“设备”作为置换标的。然而,卓钢链公司指出,该批设备价值未经专业机构评估,且并非适格的可查封标的物。2025年1月16日,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驳回卓钢链公司对保全标的变更的复议申请,并解封了8900余万元保全现金。卓钢链公司对此表示质疑,认为法院解封行为缺乏法定事由,变更后的保全标的价值不明且不具备可执行性,保全人权益得不到合法保护,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嫌疑。
在案件事实层面,双方争议激烈。卓钢链公司为证明与徐钢集团存在真实货物买卖关系,提供了《产品购销合同》、与徐钢集团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货物入库单,以及与徐钢集团及下游客户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大量证据,展示了从合同订立、付款、货物运输、入库到结算的全流程把控,并强调在群聊天记录中多次明确,未经其发货指令,徐钢集团不得私自放货。但徐钢集团却提出截然不同的抗辩理由,声称其实际与下游启凡公司存在买卖关系,卓钢链公司与启凡公司系托盘业务的资金拆借,发货只需启凡公司指令即可。徐钢集团还称,启凡公司伪造卓钢链的发货单提货,其已全部履行发货义务,且针对启凡公司伪造单据的诈骗行为已刑事报案并获立案侦查。针对徐钢集团的说法,卓钢链公司反驳指出,其与徐钢集团及下游客户采用的是钢材等大宗交易中常见的集采买卖模式,与下游客户不存在资金拆借合意,也无相关证据支撑徐钢集团主张,整个交易存在真实货转关系。卓钢链公司强调,若法院否定其与徐钢集团的买卖关系,将对传统商业交易模式产生重大冲击,也与司法实践不符。此外,卓钢链公司认为徐钢集团在刑事与民事诉讼中的主张自相矛盾,存在谋取刑民双重利益的嫌疑。
目前,铜山法院已组织五次开庭谈话和证据交换,第一次开庭于2025年4月24日举行,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鉴于本案涉及金额巨大、社会影响面广,不仅关乎两家企业的切身利益,还对大宗商品交易行业的交易规范和司法裁判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本网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