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许国鹏)信任,是朋友交往的前提,熟人之间没有戒心,很容易放松警惕,从而踏入“杀熟”骗局。6月25日,运城稷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案情回顾
“警察同志,我被骗了!”近日,稷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韩女士报警称,其因“托关系”找工作被骗走21万元,而诈骗韩女士的不是别人,正是其好友鲍某。
经了解,鲍某与韩女士是朋友,在2024年9月份的一次闲聊中,得知韩女士正为其亲属找工作发愁,便谎称自己“门路多,可以托关系安排工作”。随后,鲍某多次以送礼、打点关系为由,向韩女士索要钱财10万元。同年10月,鲍某又以投资生意为由向韩女士索要合资入伙费用11万元。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韩女士多次向鲍某询问事情进展时,鲍某均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脱,多次催要欠款无果的韩女士无奈选择报警。
经查,犯罪嫌疑人鲍某(女,32岁,稷山县翟店镇人)为偿还个人债务,虚构事实,谎称自己有能力帮他人安排工作,又以合伙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对韩女士实施诈骗,所骗钱款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鲍某已被稷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道路千万条,莫贪“捷径”陷圈套。个人求职就业、做生意,切记不可轻信托“熟人”、有“门路”的谎言,企图靠关系、走捷径,只会掉入诈骗分子的陷阱,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因求职、挣钱心切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