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张卫华 杨泽荣)7月2日,忻州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强化案件质量检查、提升办案质效,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席晓明主持,全体员额检察官、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检察院《忻州市检察机关2025年1-5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侦查监督工作提示》(以下简称《工作提示》)精神。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山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围绕《工作提示》指出我院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及侦查监督工作方面的短板、空白以及背后反映的办案质效问题,结合会前梳理汇总的每位刑事员额检察官案件办理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工作举措。
会议指出,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不是不要数据,不再分析数据,而是主要围绕检察业务的宏观管理,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等检察业务的趋势、规律、特点进行研究,针对性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促进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常态化数据统计分析。要坚决认识到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深刻内涵,着重把握案件总体态势,研判检察业务履职是否充分、检察短板是否补强,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提升业务管理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激发业务管理的整体效能。二要强化案件质量检查,提升监督办案质效。要将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作为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检察官自查+业务部门检查+案管部门评查”和“常态化检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同时通过案件质量评讲、个案类案通报等方式,推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发挥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的“质检”作用。三要持续推进司法责任落实,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不断优化管理责任体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既要管好办案活动,也要管好办案的人,要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把责任落实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紧密结合,推动建立“大管理”格局,不断凸显管理监督的重要性,着力推动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