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中国讯(常佳 薛永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3月21日,太原市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文物局四级调研员高建东重点围绕深刻认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重要意义、主要修订内容和太原市文物事业依法治理情况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深刻认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的意义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文化领域法律的重要里程碑。1982年首次颁布后历经5次修正,本次为第二次全面修订,旨在适应新时代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落实党中央“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22字方针。
1.落实中央决策:明确文物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文物价值挖掘与国际交流。
2.完善保护制度:新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机制,加强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3.推动文物活化:鼓励数字化保护与馆藏资源共享,体现“文物由人民创造、为人民享有”理念。
4.加大违法处罚:最高罚款额由50万元提至1000万元,增设公益诉讼条款,强化法律震慑。
二、准确把握文物保护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法由8章80条增至101条,修改75条,核心变化如下:
(一)法律界定更规范
首次以“概括+列举”明确文物定义:“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强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保护。
(二)保护机制更完善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需由县级政府建档并指定责任人,迁移或拆除需省级审批;土地开发前须完成考古调查。
(三)保护理念更深化
新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要求旧城改造、土地开发前必须完成文物调查。
(四)管理机制更优化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支持基层组织、志愿者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五)违法惩戒更严格
违法行为由6项增至8项,明确监察委、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权,检察院可提起公益诉讼。
(六)活化利用更规范
要求历史文化街区开发严控搬迁规模,防止过度商业化,确保活态传承。
三、太原文物事业依法治理探索及措施
近年来太原市多项实践走在全国前列:
-制度创新:2019年率先将考古勘探纳入财政预算;2023年出台《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规定》。
-博物馆建设:2020年颁布全国首部博物馆地方性法规;2022年出台《类博物馆培育管理办法》,全市博物馆达106座(每5.1万人/座)。
-文物流通:试点登记交易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国际传播:天龙山石窟数字复原展作为国家“文化走出去”项目,赴法国、埃及、希腊巡展,成为科技与文物融合典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普法宣传:开展专题培训与公众宣讲,提升依法护文意识。
2.地方立法衔接:制定配套法规,细化条款并突出太原特色。
3.高质量发展举措:
-创新使用政府债券支持低级别文物保护;
-推进晋阳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依托“黄河寻根问祖”“石窟寺”等文化联盟扩大国际影响力。
4.文旅融合:加强历史街区保护,推动文物资源服务民生,助力建设国家级文化旅游目的地。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为太原市文物事业提供法治保障。全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指示,以法治化手段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贡献文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