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检察院还有民事部门呢?”
“民事检察管啥呀?你们是不是和法院一样也判案啊?”
在我一年的援疆工作中,经常会听到当事人这样的疑问。
其实在到新疆之前,我一直从事刑事检察业务,对民事检察业务也确实知之甚少。2024年不仅是援疆的一年,更是我成为民事检察人的一年。
所以,我想聊一聊天山脚下的这群民事检察人。
有这么一群检察人,
他们办理的案件大多数是平常细碎的民事纠纷,
他们工作中会碰到各种类型的案件、形形色色的人。
到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民事生效裁判案件,往往涉及各种领域、各行各业,或合同纠纷或民间借贷、或侵权赔偿或劳动争议,经常会处在“清官难断的家务事”的境遇。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它不同于刑事案件有具体的罪名、有相应的量刑指导意见、有公安机关的侦察结果,经常是模棱两可的事实和找不到可以适用的法条。在办理过程中会将法院审理的过程再来一遍。记得辅助第二检察部盖雪主任办理的一件涉及民间借贷的监督案,两方当事人竟然是堂兄妹关系,申请人多次哭诉而被申请人又在外地迟迟无法当面了解情况。我们在讨论案情的时候,总是无法得出有力证据支持的案件事实,曾一度做过多种假设并进行相应地调查。为了查清楚案件事实,主任带着我先后四次前往银行等地调取证据,梳理当事人之间的五十六笔流水往来情况并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在办案组持之以恒的努力下,最后召开听证会促成了和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有这么一群检察人,
他们每天将“和解”二字挂在嘴边,
他们希望当事人都能够“化干戈为玉帛”。
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不同,惩罚犯罪并不是我们唯一的追求,民事案件的产生并不是因为触犯了法律,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各式的纠纷,这就决定了每一个民事案件都有和解的基础。就像上面提到的案子,对于这对兄妹而言,能达成和解总好过再次对簿公堂。当然,不是每一次调解都可以成功,王云凌副检察长和主任曾带着我奔赴异地,只为和解两件案子,虽然没有和解成功,但民事检察人总是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去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我们始终相信“诉讼不如调解,和解有益无害”,这不仅是对当事人更有利的解决方式,也是民事检察人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交出的答卷。
有这么一群检察人,
他们每天都在“调卷”“看卷”,
他们总是在给法院找“问题”。
审违和执违这两项监督职能总是被一些人诟病,甚至说这些工作就是在寻找着一些鸡毛蒜皮的小问题。其实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也这么想过,尤其我第一次接手这个工作的时候,我会觉得这能有什么价值呢,但办案中,慢慢地我转变了这种想法。认为没有意义的人只是因为发现的都是笔误、签字这些表面的问题,认为不应该在法院如此忙碌的情况下还过于苛责。在不断地摸排线索中,我有了“不是这个工作没有意义,而是我的监督能力还不够高”的认识,这项工作的意义就是在于不要让法律程序结出“毒树之果”,我们有一个当事人申请监督的理由就是认为法院的审判程序违反了诉讼法的规定,法律工作者老生常谈的一句话就是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只有尽可能保证程序的绝对公正,当事人才会信服此程序得出的结果。民事检察人绝不是为了给法院“找茬”,而是为了司法程序的不断完善和权威保障。
有这么一群检察人,
他们有着“敏锐的嗅觉”,
他们有着“侦查”的能力。
虚假诉讼监督一直是民事检察的重点、难点和堵点,虚假诉讼行为不仅严重浪费司法资源、破坏司法公信力,还极大地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一直没有放松对虚假诉讼的排查,但由于其具有隐蔽性高,识别难的特点,最后都没有成案。不过幸运的是,在一次配合主任工作汇报的时候,了解到了他们曾经办理过的两件案子,一件为当事人追回了该有的继承财产、一件阻止了国有资金的流失并向公安机关移送了相关的案件线索,有力地维护了司法的公正权威,打击了犯罪。我感触很深,原来民事检察人可不只会“断家务事”。
有这么一群检察人,
他们是弱势群体的“保护伞”,
他们是血汗钱的讨还者。
民事支持起诉的职能极大地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帮助,这些人普遍的特点就是生活困难、维权困难,不懂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占大多数的都是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情况。这一年中,主任经常带着我和书记员经常奔波于社会矛盾调解中心、社区、乡镇等地寻找案件线索,自治区检察院采用了我撰写的相关信息,这是对我们今年支持起诉工作的充分肯定。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对于那些诉讼能力偏弱的群众,民事检察人就是他们的“保护伞”,就是他们的支持者,最近,我们仍然在为“冬季根治欠薪行动”行动着……
有这么一群检察人,
他们是案件当事人权益的最后捍卫者,
他们承载着当事人最后的希望。
到检察院申请监督的当事人都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或者案件胜诉却一直无法执行到位,几乎已经穷尽了法院的救济途经,到检察院来是带着不甘与希望的。我无法忘记有个当事人真诚地对我说:“你们检察院让我看到了希望”,那是我办理的一件涉及机动车保险的案件,当事人非常可怜,失去了亲人,并为这个官司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那天,我到他的家里去做调查,结束的时候他对我说了这句话,我感觉沉甸甸的,因为信任;我感觉是有意义的,还是因为信任。就在我写下这段文字的前一天,主任还和我在四处调查一件申请监督的执行案件,在了解到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后,她告诉我一定要想方设法帮当事人追回这笔钱,为此,我们办公室兵分两路开展调查,目前已经找到了一些线索。虽然阜康的气温低至零下二十多度,但这种热忱始终温暖并激励着我们在冬季前行。
就是这样一群天山脚下的民事检察人,他们的职业生涯面对的是繁琐的家长里短,他们的当事人绝大多数是普通的你我他,他们干的是检察院最接地气的工作,他们从事的是同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一项项业务,他们能支持起诉也能抗诉再审,但这又只是一小部分,因为在他们眼里各方的利益都需要维护,他们会苦口婆心地充当“和事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来促成双方和解,只愿平凡普通的群众都能早日摆脱诉累回归正常的生活,他们只愿这社会和谐、岁月静好。
此时,看着窗外的银装素裹的天山,
我很庆幸,来到这里援疆,
我很荣幸,成为像他们一样的检察人。